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水城县恒安砂石厂(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审批
贵州-六盘水-水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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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石厂(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05

2026年3月5日,我****砂石厂(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11日(报告书5个工作日/报告表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369

通讯地址:**省**市**区****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553000

1、建设项目名称

****石厂(扩建)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市**区勺米镇营田村

3、建设单位

****

4、环评编制单位

**山水永秀****公司

5、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省**市**区勺米镇营田村,建设单位于2024年7月2日取得六******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520********571****6205),采矿权有效期限10年(2024年7月—2034年7月)。扩建后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上山公路等保持原有位置不变继续使用,新增油水分离器一座(处理能力0.86m3/d)、雾炮机共2台、洒水车共1辆。**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由0.0314km2外扩为0.1069km2,扩建后矿界包含原矿界占地范围,**范围由19个拐点圈定。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深度:+1985.0m~+1803.0m。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选用深孔爆破落矿和机械落矿工艺、机械铲装、公路开拓汽车运输的开采工艺。产能由20万吨/年(折合7.38万m3/a)扩能为95万吨/年(折合35.06万m3/a)。

6.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

废水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不在厂内食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原有旱厕(10m3)处理后由当地居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场地废水主要是施工设备清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SS含量较高,不可直接排放,以免污染环境。项目利用现有洗车槽(10m3)对产生的施工场地废水统一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及施工期车辆冲洗用水,不外排。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均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废气为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扬尘、汽车尾气。施工扬尘采取边洒水边施工并定期清扫施工场地、对施工场地设置围挡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对运输道路采取地面清扫、洒水抑尘以及清洗车身等措施,可有效地实现降尘,车辆运输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汽车尾气通过周围环境绿化吸收、自然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PM10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限值,施工场界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声环境

噪声为施工设备噪声、车辆交通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隔声和消声措施;合理安排时间,午间(12:00~14:00)禁止高噪声设备作业、夜间(22:00~06:00)禁止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和保养;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多动力机械设备,控制不产生局部声级过高,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限值,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噪声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沾染油污的废含油手套等劳保用品、危险废物、石方及建筑垃圾。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采空区或者道路回填,无废弃土石方;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钢材应优先进行回用,对于无法回用部分进行妥善堆放,运往政府指定的合法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施工期危险废物为废机油、机修材料房、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防渗产生废弃的涂料容器(废油漆桶)。分类收集至已完成整改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统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劳保用品属于豁免性危险废物,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

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不在矿界外新增占地,结合项目矿山工程施工期占地、土地破坏情况,认真做好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建设工作。以及进一步完善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明确其职能,加强人员动态保护意识,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雨水(初期雨水及淋溶水:采**初期雨水、工业场地初期雨水、采**淋溶水、工业场地淋溶水)。食堂含油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能力0.86m3/d)收集预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起经已建旱厕(10m3)收集处理后,由当地居民清掏作农肥;车辆冲洗废水经已建洗车槽(10m3)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初期雨水与淋溶水经厂区截排水沟收集至三级沉淀池(初期雨水与淋溶水共用,有效容积200m3)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同时三级沉淀池旁配设1台提升泵,用于收集采**开采至+1809m标高以下产生的雨水。综上,本项目改扩建后,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采矿过程中剥离表土粉尘、凿岩钻孔粉尘、爆破粉尘及废气、破碎筛分粉尘、皮带输送粉尘、成品堆场(含装卸)粉尘、车辆运输扬尘、挖机与运输车辆燃油废气、食堂油烟。

表土剥离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剥离表土过程中为无组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凿岩钻孔采用湿法作业,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及时对裸露开采区进行覆盖和覆土生态恢复;项目爆破方式采取覆盖炮被+喷淋洒水进行爆破,采取控制导爆管微差技术进行爆破,降低用药量、选择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时间等措施,减少扬尘量和爆破废气量;项目破碎、筛分工序位于钢棚架落地结构的全封闭式(除出入口外其余各侧全封闭)生产车间,并在车间顶部设置喷淋洒水装置,同时皮带运输采取全封闭式(除转载点外,其余各侧采用防尘罩全封闭)皮带输送系统+喷雾降尘措施;项目在成品堆场车间顶部设置喷淋洒水装置+移动雾炮机对堆场进行洒水抑尘;对外运车辆进行冲洗,加装篷布遮盖;挖机、运输车辆燃油废气,通过加强项目区绿化,加强车辆保养、不得使用劣质油等措施,机械尾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轻微;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根专用排烟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油烟的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处影响较小。采取以上措施后,确保开采区、工业场地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噪声来源于项目山体爆破、钻孔机、空压机、运输及破碎筛分。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底座,加强对机械的维护保养;加强厂区绿化,加强绿化隔离带建设;合理布置噪声源;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量避开休息时间生产;生产工作人员需佩戴耳塞对运输车辆进行限速管理,在运输过程中严禁鸣笛;采用微差爆破技术、保证钻孔堵塞长度和质量,降低噪声;通过采用上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根据《报告表》,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噪声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结合实际矿山生产情况以及矿山的剥采比,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土石及时用于矿山道路覆土整治及绿化,未产生多余的废土石,原项目设置排土场、表土临时堆放场未投入使用,现状均已拆除。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采矿场剥离物、三级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油水分离器浮油、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等劳保用品。采矿场剥离物及时用于道路覆土整治及绿化;三级沉淀池沉渣,主要成分为泥土,经收集后及时用于道路维护;油水分离器浮油属厨余垃圾,由相关专业部门上门回收后带走集中处理;设备维修维护过程中产生废机油、废润滑油收集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并暂存于已建危废暂存间(面积10m2),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含油抹布等劳保用品属于豁免性危险废物,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5.生态环境

合理设计,加强矿山开采管理,开采过程中剥离的表土用于采场工作面复垦和植树种草复垦;加强绿化和生态恢复。营运期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方式,及时对采空区的台阶工作面和边坡进行生态恢复,可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植被恢复和景观再造;组织专人定期巡视**开采面、堆场边坡稳定性状况,及时采取工程措施,防止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采取绿化措施,加强区内自然植被保护与绿化工作。

6.地下水、土壤环境

加强管理,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做重点防渗;三级沉淀池、油水分离器、洗车槽、旱厕、机修车间等区域做一般防渗;进场道路、场地地面等区域做简单防渗。严格落实防渗要求,降低对周围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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