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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1、为保证万亩林竹产业环线建设项目:新林镇场口至613林场改建工程(第二次)施工顺利进行,特答疑澄清如下:
提问1:招标文件规定工期为180日历天,但投标文件格式为 XX 个月,请问是按照30天换算成1个月填写吗标书代写
回答1:不是,本项目工期为180日历天,请投标人自行理解,按照要求填写。
提问2:根据川交规{2024}7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不得设置业绩,请取消招标文件对业绩的要求。
回答2: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提问3:1、附录 5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请问若不能撤离的,该如何处理 2、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若为退休人员,提供证明材料,请问是否会废标
回答3: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具体资格要求在招标文件附录5中有详细要求,请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至2026年4月1日09:00。标书代写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