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
商业银行的公告
为规范我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防范化解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19号)及《**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辽民发〔2025〕48号),****银行公开遴选养老机构预****银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银行机构,为养老机构开设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管预收的押金、会员费等资金;建立养老机构资金监管系统,归集资金收取、使用等信息,对账户流动实施动态监管和风险预警,并与民政部门信息系统无缝对接,确保资**全透明、流转可溯。
二、遴选资质要求
1.合法合规经营。依法设立,持有****总局核准的《金融许可证》及有效营业执照,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
2.风险控制能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备较强风控水平,近三年未发生金融风险或重大违约事件。
3.服务能力保障。设有专职团队负责业务,配备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能及时响应养老机构及民政部门需求;在本市设有分支机构,服务网络完善。
4.技术支持能力。拥有或正在建设养老机构预收费账户管理服务,支持资金存入、支取、查询、对账等基础功能,并能与民政监管平台高效对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三、报名方式
请于2026年3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加****民政局老龄工作科。
1.****银行资质符合性及服务方案);
2.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3.近三年无重大违规的自我声明;
4.其他证明材料(如系统建设方案、服务案例等)。
电子报送:同步发送材料电子版至邮箱:****@163.com,邮件主题注明“XX银行-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报名材料”。
咨询联系:工作日9:00-17:00,电话:****858。
四、结果确认
1.综合评估。我局将联合金融****小组,依据资信状况、服务水平、风控能力、技术支持等维度进行综合评分。
2.名单公示。评估结果将于2026年3****民政局官网及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协议签订。公示无异议后,入选银行将与我局签订三方存管协议,正式履行监管职责。
请各银行高度重视,踊跃参与,共同筑牢养老服务资**全防线。
附件:商业银行承接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业务申请表
****民政局 ****总局****分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