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产教融合型****中心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3-0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中“二、技术要求:2.标的详细参数”第34项“油烟净化器”技术参数第4条更正为“▲4.所投油烟净化器符合HJ/T 62-2001标准,额定风量下(修正后)净化率≥98%,极板厚≥0.5mm,极板间距≥22.5mm,电场材质为430不锈钢,且单个电源功率 ≥500W”;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中“二、技术要求:2.标的详细参数”第43项“实训互动软件-示范 分组”技术参数第10条更正为“10、支持示范操作启动感应切换或取消感应切换功能”;
第23条更正为“支持老师在学生分组实训过程中进行打标签记录,标签可以分为绿色和红色两种代表;支持回看分组实操可以按照标签记录和时间条上的标志点迅速定位到视频位置”;
第24条更正为“支持老师在学生分组实训过程中软件弹出分组求助窗口,并大屏显示对应分组的实操视频和可点击确认或自动消失;并支持回看分组实操可以按照求助图标迅速定位到视频位置”;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中“二、技术要求:2.标的详细参数”第41项“数智实训壁挂主机”技术参数第12条更正为“12、物理控制面板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开关机、声音控制、 2*USB接口;按钮采用触摸方式,具有蜂鸣指示功能; 具有电源开关和运行状态指示灯,灯亮指示电源开,灯闪烁指示正在关机,灯灭表示电源关;具备功能状态指示灯,功能状态包括但不限于录制、直播、互动三种状态;灯亮指示对应功能正在使用中,灯灭表示对应功能没有使用”;
第13条更正为“13、物理控制面板支持音量控制,具有音量+、音量一、全场静音、学生静音四个按钮,具有音量大小指示灯条; 支持视频画面切换控制,至少包括自动导播、学生视频、老师视频、操作演示按钮;支持视频录制的启停控制,单键即可实现启动录制和停止录制”;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中“二、技术要求:2.标的详细参数”“注”更正为“注:▲标注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共计16项,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报告扫描件、官网截图或厂家公开发行彩页加盖公章”;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七、评审因素和标准”评审项目“功能演示”的评分标准变更为“根据投标人的现场演示是否满足评审要求进行打分,投标人每项演示内容满足全部功能要求的得单项演示对应的满分,不满足全部功能要求或未演示的,该演示项不得分。演示时长不超过15分钟。 演示要求:采用视频录制的形式进行演示; 演示项内容和得分标准如下:
一、数智实训壁挂主机(4分)
演示项 1:按钮采用触摸方式,具有蜂鸣指示功能;(1 分)
演示项 2:具备功能状态指示灯,功能状态包括但不限于录制、直播、互动三种状态;灯亮指示对应功能正在使用中,灯灭表示对应功能没有使用;(1 分)
演示项 3:物理控制面板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开关机、声音控制、2*USB 接口;(1分)
演示项4:物理控制面板支持音量控制,具有音量+、音量-、全场静音、学生静音四个按钮,具有音量大小指示灯条;支持视频画面切换控制,包括自动导播、学生视频、老师视频、操作演示按钮;支持视频录制的启停控制,单键即可实现启动录制和停止录制 ;(1 分)
二、实训互动软件-示范 分组(8分)
演示项1:实训互动软件支持实操教学和智能板书的入口统一,支持一键快速切换,不需要打开两个软件;(1分)
演示项2:实训互动软件要求至少包括教师示范、示范回看、分组实操、实操点评和**管理五个教学环节;(1分)
演示项3:实训互动软件支持在任何操作界面,两点长按,可以直接进入批注模式,可以进行重点批注;(1分)
演示项4:支持示范操作启动感应切换或取消感应切换功能;(1分)
演示项5:支持示范录制视频回看,回看列表按照时间倒序排序,并可以按照日期选择示范录制视频进行回看;(1分)
演示项6:支持在学生分组布局至少包括双画面、三画面、四画面和八画面等;要求八画面布局支持1个大画面和7个小画面,可以拖动方式实现把小画面拖动到大画面;(1分)
演示项7:支持老师在学生分组实训过程中进行打标签记录,标签可以分为绿色和红色两种代表;支持回看分组实操可以按照标签记录和时间条上的标志点迅速定位到视频位置;(1分)
演示项8:支持老师在学生分组实训过程中软件弹出分组求助窗口,并大屏显示对应分组的实操视频和可点击确认或自动消失;并支持回看分组实操可以按照求助图标迅速定位到视频位置;(1分)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委派人员至****服务中心递交演示视频,演示视频(MP4格式)使用u盘拷贝并密封提交(需标明投标人单位并加盖公章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予接收。供应商应提前确定u盘是否损坏或不能进行播放,如u盘不能正常使用导致无法播放演示视频,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提交演示视频的,本项不得分】”标书代写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七、评审因素和标准”评审项目“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删除。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七、评审因素和标准”评审项目“技术响应情况”分值权重变更为“32.0”;评分标准变更为“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参数要求或功能的得32分,以此为基础:招标文件中标注“▲”为重要技术参数,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或功能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每有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注:打▲技术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佐,证明材料可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报告扫描件、官网截图或厂家公开发行彩页加盖公章,证明材料附于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并注明详细页码,否则视为相应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按上述评分规则予以扣分。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评标时发现投标参数与实际参数不符时视为无效标书;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中标无效,采购人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其他补充事项1中第6)点更正为: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是
分包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装饰工程、实训室基础环境工程改造
(2)允许分包的金额:85万元
(3)其他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9.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二、符合性审查工作”增加“供应商拟进行分包的,未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
10.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增加“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具体详见本项目澄清文件;
11.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6年4月1日09点00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 2026-03-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西路531号
联系方式:139****5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951-****635、****634、****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139****598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瑾、王瑶、苏永刚、赵书耕、刘鑫
电话:0951-****635、****634、****633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