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宜州区第五中学2#学生宿舍楼的澄清公告(一)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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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对****中学2#学生宿舍楼,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澄清公布如下:

一、澄清内容:

序号

澄清条款

原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1

评标办法2.1.3(一)企业基本情况(2)

(2)考核期内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2023年2月1日到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质量合格或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5分,满分15分。(注:项目业绩以“桂建云”为准,其中在建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竣工工程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标书代写

(2)考核期内承接过或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 2023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或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注:项目业绩以“桂建云”为准,其中承接过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的工程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标书代写

2

第四章第一部分 二、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23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235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

第四章第三部分 12.4.1付款周期

1.合同内工程: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原则上按形象进度支付(附工程量清单),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90%;具体支付周期为:(1)基础验收合格后支付30%(至合同价的30%);(2)完成主体框架(封顶)付30%(至合同价的60%);(3)砌体完成付10%(至合同价的70%);(4)主体装修完成付10%(至合同价的80%);(5)竣工验收合格,并交清所有相关竣工资料后,付10%(至合同价的90%);(6)完成项目结算审计并通过财审备案后,承包方按工程结算总价的3%向发包方交工程质量保修金后,甲方付清所有工程款(至结算审定价的100%),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无息)。

2.合同外工程: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经评审后总价的6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付清余款。

1.合同内工程: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原则上按形象进度支付(附工程量清单),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90%;具体支付周期为:(1)基础验收合格后支付30%(至合同价的30%);(2)完成主体框架(封顶)付30%(至合同价的60%);(3)砌体完成付10%(至合同价的70%);(4)主体装修完成付10%(至合同价的80%);(5)竣工验收合格,并交清所有相关竣工资料后,付10%(至合同价的90%);(6)完成项目结算,承包方按工程结算总价的3%向发包方交工程质量保修金后,甲方付清所有工程款,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无息)。

2.合同外工程: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总价的6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完成项目结算后付清余款。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变更内容的,作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二、公告查询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hcggzy/)、****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址:**市**区庆远镇龙隐路6号

邮编:546300

联系人:封有华 电话:0778-****89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上任南路27号(金旅国际投资大厦二单元1803号)

邮编:547000

联系人: 黄仁皓

电话:0778-****570

监督部门及电话:**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电话:0778-****429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3月16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澄清(有章).pdf 附件:[****001]****中学2幢学生宿舍楼.GXCF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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