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3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浙江-嘉兴-平湖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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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分局
成文日期:
2026-03-16
2026年3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16 16:5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臻驱半****公司年产145万件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数字化改造项目

嘉(平)环建〔2026〕13号

2026年3月13日

见附件

2

******公司年产20万台自助服务终端设备、700****交通站台门系统生产项目

嘉(平)环建〔2026〕14号

2026年3月13日

见附件

3

**市****公司年产塑料制品1000吨建设项目

嘉(平)环建〔2026〕15号

2026年3月13日

见附件

4

******公司PX管道配套项目

嘉(平)环建〔2026〕16号

2026年3月13日

见附件

5

虹鋆****公司年产60万套割草机驱动齿轮箱建设项目

嘉(平)环建〔2026〕17号

2026年3月13日

见附件

6

平****公司货种调整项目

嘉(平)环建〔2026〕18号

2026年3月13日

见附件

7

**市****公司年产机械设备零部件55万件项目

嘉(平)环建〔2026〕19号

2026年3月13日

见附件

8

**亮锐****公司年产4500套半导体特气柜及2万套机床辅件建设项目

嘉(平)环建〔2026〕20号

2026年3月13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分局

联系电话:0573-****1863

通讯地址:**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相关附件:嘉(平)环建〔2026〕13号臻驱(钟埭街道).pdf
嘉(平)环建〔2026〕14号芬尼斯(**港镇).pdf
嘉(平)环建〔2026〕15号创欣(新仓镇).pdf
嘉(平)环建〔2026〕16号金联(**港镇).pdf
嘉(平)环建〔2026〕17号虹鋆(钟埭街道).pdf
嘉(平)环建〔2026〕18号保通码头 (林埭镇).pdf
嘉(平)环建〔2026〕19号虹光(钟埭街道).pdf
嘉(平)环建〔2026〕20号亮锐(钟埭街道).pdf


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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