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2026〕157号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6-03-16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送唐镇金桥南区WK10C-13地块、WK10E-1地块、WK10F-1地块、WK10F-2地块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沪金管〔2025〕8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服务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改善区域景观环境,根据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则同意唐镇金桥南区WK10C-13地块、WK10E-1地块、WK10F-1地块、WK10F-2地块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位于唐镇金桥南区WK10C-13地块、WK10E-1地块、WK10F-1地块、WK10F-2地块,用地面积共约12933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其中:
(1)WK10C-13地块:西起泰华路,**杨家港,北临南新沟,南接WK10C-14 地块。用地面积约744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WK10E-1地块、WK10F-1地块、WK10F-2地块:西起泰华路,**川沙路,北临龙云路,南接俞浦桃河道。用地面积约548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绿化种植、园路铺装、建筑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部门意见与行业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深入研究绿地工程方案,着力优化功能布局,细化项目建设内容,提升景观品质,并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资金来源由新区财力安排。
六、本****集团****公司****公司******公司组织实施。
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2个月。
八、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距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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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