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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良锦佳园、竹坪第三、第四安置区旁市政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蓝鲸****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良锦佳园旁道路、竹坪第三安置区旁道路及竹坪第四安置区旁道路三条市政道路,总长约1.24千米,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良锦佳园旁道路全长593.094米,红线宽13米;竹坪第三安置区旁道路全长369.531米,红线宽14-16米;竹坪第四安置区旁道路全长276.769米,红线宽15米。工程配套建设排水工程(含雨水管1611米、污水管及检查井等)、交通标志标线、桥涵工程(含排水箱涵及明渠)、照明工程、通信管道及绿化工程(种植香樟行道树196株)。项目总占地面积1.97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79公顷,临时占地0.18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约4.88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弃方。同步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整治等工程措施,以及三维土工网植草护坡等植物措施;施工期间采取临时排水沟、沉沙池、袋装土拦挡及苫布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项目总投资2925.94万元,旨在完善安置区周边路网结构,改善居民出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