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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绍芯实验室两湖**场地(南片、北片)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中水珠江****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越**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越**,分为南片和北片两个地块,总占地面积11.29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幢多层建筑(南片3幢、北片1幢),总建筑面积约30.5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6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40万平方米,主要功能为实验用房、科研用房、****中心及办公用房等。南片建设1层地下室,北片建设2层地下室。配套建设室外场地工程4.67公顷,****广场铺装及景观水景;绿化工程2.31公顷,绿地率21.41%;以及给排水、海绵城市设施等附属工程。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约43.56万立方米,借方5.65万立方米,余方36.06万立方米外运综合利用。施工期间采取临时排水、沉沙、拦挡及覆盖等防护措施,完工后实施土地整治及绿化恢复,旨在打造集成电路产业研发高地,完善区域科创空间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