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地项目(一期)轧管线主轧机设备的特殊情形公示
| 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
| 项目名称 | ****基地项目(一期)轧管线主轧机设备 | ||
| 采购人(单位) | **** | ||
| 项目简介 | 按照宝钢股份打造第三大战略产品规划,强化钢管长材产品在国内的战略布局,充分发挥宝钢钢管品牌、技术积累以及**装备后发优势,补齐中口径无缝钢管规格组距,提升宝钢钢管整体竞争力; 同时为有效发挥马钢有限炼钢供坯优势, 充分释放协同效益, 助力马钢有限经营业绩改善,同意在**市****基地,** 1 条 159 连轧管机组( 45 万吨/年)、 1 条 258连轧管机组( 65 万吨/年)。本次直接采购内****基地项目(一期)轧管线主轧机设备,主要包括穿孔机、连轧机、脱管机、张减机及配套加工车床等。要求采用当前国际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产品质量优良、生产成本低、各项能耗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满足**节能便于维护的要求。 | ||
| 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采用:不招标。 ****集团CN****43457、CN****23064、CN****39745等专利的技术应用在本项目的技术方案中具有不可替代性。 | ||
| 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
| 拟推荐供应商 | ****和西马克****公司组成的卖方联合体 | ||
| 公示期限 | 2026年03月16日 至 2026年03月19日 | ||
| 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
|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朱慧晔021-****4349 | 监督人及电话 | 孙岩梅021-****98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