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审计局2026年度、2027年度大数据审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审计局2026年度、2027年度大数据审计服务
3、项目预算: 约36万元
4、最高限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6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该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服务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年度**区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年度**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1.1)协助甲方确定区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数据分析方案。
(1.2)完成部门预算、预算执行、固定资产、非税、部门财务、部门决算以及专项资金等数据的采集转换整理工作。
(1.3)分析财政一体化系统(主要包括预算、指标、计划、额度、支付、非税收入)、财务核算(包括资产)、部门决算、其他需要分析的财务及业务数据,做好数据分析和验证,提交分析结果。
(1.4)协助甲方完成民生等专题审计相关业务数据分析。
(1.5)及时沟通现场核查反馈的问题,做好解释或进一步分析验证。
(1.6)乙方在分析过程中应及时建立该年度大数据分析相关模型,并在出具数据分析报告之前做好完善。分析模型包括模型名称、审计目标、涉及数据、分析步骤、分析语句、分析结果,并有可验证数据包。
(1.7)项目出具正式报告后1个月内出具数据分析报告。
(2)**区信息化审计项目
(2.1)协助甲方完成**区信息化审计项目相关调查了解工作,确定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
(2.2)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立的审计重点,协助甲方完成现场延伸核查取证工作。
(3)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3.1)协助甲方完成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街道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分析方案;
(3.2)完成相关被审计项目电子数据的采集整理工作;
(3.3)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立的审计重点,编写审计数据分析模型,做好数据验证和分析工作,保障数据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4)完成数据分析方案和数据分析报告。
(4)专项审计项目
(4.1)协助甲方完成专项审计数据分析方案;
(4.2)完成相关被审计项目电子数据的采集整理工作;
(4.3)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立的审计重点,编写审计数据分析模型,做好数据验证和分析工作,保障数据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4)完成数据分析方案和数据分析报告。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完成全部项目出具正式报告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经济组织,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采购活动前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投标****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依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只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2)-(6)项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在中标后,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不适用信用承诺书的情形:①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区招投标采购平台”(http://yhzc.****.cn/web)
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请各位供应商登录“**区招投标采购平台”(http://yhzc.****.cn/web),在线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第一次使用平台需要完成用户注册,在用户登录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按照注册向导页面说明完成用户注册及CA证书获取(CA证书由“皓盘云建”APP提供)。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入公告页面,点击“我要获取文件”进行采购文件的获取、下载。获取采购文件请按公告下附的“其他附件资料模板”提供相关资料。平台使用费300元整;如需发票,进入“我的投标-投标项目”中在线申请。**区招投标采购平台报名及投标工具使用客服: 189****6689、189****4347。
四、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时间、磋商时间:
4.1时间:2026年3月27日9:30(**时间)
4.2地点:**区招投标采购平台“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五、开启
5.1时间:2026年3月27日9:30(**时间)
5.2地点:**区招投标采购平台“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线上开标:标书代写
①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15分钟(至少)使用电脑登录“**区招投标采购平台”平台,进入“开标大厅”,找到当天拟开标的标段,进入网上开标室。标书代写
②解密:当标段开标状态显示为“已开标”时,点击“解密”按钮通过“皓盘云建”APP进行扫码解密。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解密完成,若未在有效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解密时使用的手机和“皓盘云建”APP账号要跟加密时使用的一致,否则无法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标书代写
③异议或咨询:开标阶段,投标人如有异议或咨询可在网上开标室与****公司)进行在线沟通,招标人在线答复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或咨询。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打印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4媒体:本公告**区招投标采购平台网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应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南路2号
联系人:左科
联系方式:025-****320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K栋7层
联系方式:025-****0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海浩
电话:189****6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