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3月24日在伊犁州公共**交易网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
1.位于**市经济**区**北路45号环保局化验业务楼2号商铺租赁权,租赁期限:三年。结构:混合;用途:商业;建筑面积:103平方米。
起拍价:203100元/三年,保证金:41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2.位于**市经济**区**北路45****环境局****分局****商铺租赁权,租赁期限:三年。结构:混合;用途:商业;建筑面积:25平方米。
起拍价:46600元/三年,保证金:9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3.位于**市经济**区**北路45号环保局化验业务楼1号商铺租赁权,租赁期限:三年。结构:混合;用途:商业;建筑面积:77平方米。
起拍价:118100元/三年,保证金:24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4.位于**市经济**区**北路45号环保局化验业务楼负一楼租赁权,租赁期限:三年。结构:混合;用途:商业;建筑面积:540.25平方米。
起拍价:147900元/三年,保证金:3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以上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实地勘界测绘为准。
二、注意事项:
1.有意竞买者须亲自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现状;未看样即参与竞买的,视为已完全确认标的实物现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7个自然日内付清第一年租赁费及拍卖佣金(成交总价的4%),佣金从买受人已缴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抵扣。买受人须按约定期限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租金一年一付,各年度租赁费均由买受人直接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
3.承租期内,标的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水、电、物业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收费标准以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4.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该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抵
押等),不得将标的转租给任何个人或单位,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
同、无偿收回标的,并要求买受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可擅自修改房屋结构;确需改动的,须事先书面征得委托人同意,在符合安全规范的前提下方可施工。
6.租赁期间,委托人有权对买受人的经营行为及房屋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买受人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检查。
7.承租期满且未办理续租手续的,买受人应保证标的整体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确保交回的资产完好无损;若存在损坏,由买受人负责修复或重新购置,委托人对该部分支出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8.其他未尽事宜,均以双方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三、注册报名:有意参加竞买者请在伊犁州公共**交易网注册报名并交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须分两笔支付,线上支付1000元到平台指定账户,剩余保证****公司指定账户。
四、线下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开户行:****银行****公司****分行
账号:3006 0220 0920 0228 902
五、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六、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原地展示
七、拍卖时间:2026年3月24日12:00-14:00(延时除外))
八、拍卖地点:伊犁州公共**交易网http://218.****.136:81/
九、详情咨询:赵女士 135****9199 0999-****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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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