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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的**县万峰湖镇岜皓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现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如下: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项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A4.5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D)K-扣分分值:Bn大于J时,K取0.2;Bn小于J时,K取0.1;Bn等于J时,K取0。”。 更正项2: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30日09时30分”。 现变更为: 更正项1: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A4.5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D)K-扣分分值:Bn大于J时,K取5;Bn小于J时,K取3;Bn等于J时,K取0。”。 更正项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7日09时30分”。 本项目以上修改涉及内容在招标文件内做相应变更,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若投标人未重新下载查阅,导致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标书代写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