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发电厂旁地块、****加工厂项目)》的公示
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和《******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关于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的相关规定,现将《**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发电厂旁地块、****加工厂项目)》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模落实原因
为解****发电厂旁用地、****加工厂项目的用地规划符合性问题,需落实相应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出局部调整,以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二、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调入6.8403公顷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共3个落实地块,位于**镇汇东村、枫朗镇芹彩洋村;同时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相应调出6.8403公顷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共6个调出地块,调出地块位于**镇汇城村、湖寮镇岭下村和葵坑村、洲瑞镇陂营村。本次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规模调出地块不涉及已批、在批用地,在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为非建设用地。
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规模落实后,**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均保持不变,**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
四、公示方式
公示机关:****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23日,共7个自然日
公示网站:http://www.****.cn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电话:0753-****066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23日,相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标题请注明“**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发电厂旁地块、****加工厂项目)”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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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