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规范****监测站危险废物处置管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对辖区内5****监测站的废液及试剂瓶进行委托处置。项目预算金额为3.8万元整。
二、供应商资格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供应商须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项目内容
处置**市5****监测站产生的废液及试剂瓶,每个站点废液年产生量约700L;试剂瓶每个站点不超过10个,共计不超过50个(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为准)。一年处置一次,具体处置时间由我局提前通知。
四、点位分布
| 序号 |
站点名称 |
地址 |
经度 |
纬度 |
| 1 |
**河下游(原采石河下游) |
**市**区唐贤街1号 |
118.4566 |
31.6557 |
| 2 |
得胜河入** |
****管理处内 |
118.4061 |
31.7165 |
| 3 |
姑溪河大桥 |
**县西苑南路姑溪河老大桥处 |
118.4779 |
31.5509 |
| 4 |
三兴村 |
******公司院内 |
118.4873 |
31.7684 |
| 5 |
**查湾 |
****水厂取水口 |
118.5208 |
31.4092 |
五、商务要求
1、履行服务时间(期限):在甲方提出转运申请且符合乙方转运条件时(包含不限于包装、标签、转移手续等),乙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安排转运。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3、本项目总报价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服务人员人工成本 (员工的工资、各项津补贴、绩效经费、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安全责任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金及其它列支人工成本的费用) 、成交供应商应缴纳的税费 (增值税、附加税费)、管理费、办公 (车辆) 保险、维修、汽油、加油、驾驶等成本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成果资料编制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如保管费、资料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
4、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规范及环保要求,完成废液、试剂瓶的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置全流程,全程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确保无二次污染。
5、成交供应商应承担本项目处置过程中所有安全环保责任。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竞价方式,在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单位中,按最低价中标。
七、投标文件要求
供应商投标文件要加盖公章,并附企业相关证件复印件(盖章);投标文件须密封(封口加盖本单位公章),未按本要求密封和投递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内容:报价表、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材料等;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下午15点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邮寄或送达指定地点。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环境局(**市**区映翠路360号)911室。标书代写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3月20日下午15点。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环境局8楼804会议室(**区映翠路360号)。标书代写
十、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茆雅雪(联系电话:055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