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6
2026年废镍处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文件(第1号)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2026年废镍处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如下澄清修改:
一、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填报的响应报价、最终报价均为不含税价格。
二、原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3报价的其他要求:最终结算价格为:结算价格=长江有色金属网 https://www.****.cn/的结算当日“**废镍价格行情参考”的高位价金额*报价费率*实际处置数量。
现修改为:最终结算价格为:结算价格=长江有色金属网 https://www.****.cn/的结算当日“**废镍价格行情参考”的高位价金额*报价费率*实际处置数量*(1+13%(增值税税率))。
三、原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六、报价表注2:结算价格计算方式:长江有色金属网https://www.****.cn/的结算当日“**废镍价格行情参考”的高位价金额*报价费率*实际处置数量。
现修改为:结算价格计算方式:长江有色金属网https://www.****.cn/的结算当日“**废镍价格行情参考”的高位价金额*报价费率*实际处置数量*(1+13%(增值税税率))。
四、原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3.2.1条: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采购人将根据项目情况,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1项中选择按照含税价格或不含税价格对供应商进行价格评审。
现修改为: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和报价表中报价均为不含税价格。采购人将按照不含税价格对供应商进行价格评审。
五、原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第3.1.1条: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以供应商在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填报最终报价含税价格为准。
现修改为:评审价格以供应商在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填报最终报价(不含税)为准。
六、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预计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9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预计时间修改为:2026年3月23日9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文件是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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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