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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先行段)施工Ⅱ标
城建地基土海上处置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采购方案编号:ZJSL-YSGH-ZTCZ-202603)
1.1 采购项目名称:**市**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先行段)施工Ⅱ标。
1.2 采购人:****。
1.3 采购项目资金:自有资金。
1.4 采购项目概况:城建地基土海上处置服务。
2.2 服务期限:2026年3月20日-2026年12月11日。
2.3 服务地点:**市**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先行段)施工Ⅱ标。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 。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1结算方式:1、定期结算。甲方根据乙方处置的实际量(以码头实际过磅为准),对符合结算条件的工地按月进行结算,每月费用均在已收取的预付款中扣除,并向乙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实际费用已经超过乙方预付费用,则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催缴后立即付清实际产生的费用。
2、零星结算。本工程地基土处置工作全部结束后,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工程实际处置的地基土量进行对账结算,核对无误后,若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少于实际结算的费用,乙方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要求零星结算,甲方根据本工程实际处置的地基土量按实结算。
3.本协议终止后,如出现预付金额多于实际处理金额的,乙方应将未使用的码头渣土处置联单归还甲方,甲方方能无息退还乙方多预付的款项。
4.2付款方式:乙方应先预付中转服务费,后结算的方式进行支付。在核准处置量的范围内,根据乙方实际运力,申请预付一定处置量的中转服务费。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结合码头的消纳能力,同意乙方的全部或部分申请后,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处置量将地基土处置中转服务费预付给甲方,甲方开具处置付费收据,并提供码头渣土处置联单。
4.3履约保证金: / (如有)
4.4质量保证金: / (如有)
4.5其他情况: /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资格情况:资信良好。
推荐理由:****为该项目地区有效且只有这一家单位能够进行土方处置,并且项目已在2025年5月与该单位签订过土方处置协议,现由于项目还需进行处置180000吨土方,故本次进行公开直接采购。
采购清单:
采购项目 | 数量(吨) | 单价(元/吨) | 总价(元) |
土方处置 | 180000 | 40.28 | ****400 |
2026年3月16日17时30分至2026年3月19日17时30分
监督机构名称:****办公室
举报电话:0574-****6613
举报邮箱:****@cccc-sdc.com
/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沿江东路221号
邮政编码:315200
联 系 人:肖文
电 话:151****8369
电子邮件:****@163.com
1 | 渣土处置费用 | 6% | 180000.****0000 | 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