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2026年03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审批
河北-衡水-枣强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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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局关于2026年03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发布日期:2026-03-16 15:57: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03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6年03月16日-2026年03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978

传 真:0318-****144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

邮 编:053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玻璃钢产品扩建项目

****经济开发区****创业园(****院内)

****

******公司

扩建项****经济开发区****创业园,项目总投资51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2.94%。项目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增加4台模压机、1台片材机。工艺流程:配料→搅拌→片材制作→模压成型→修整→成品。建设完成后新增玻璃钢模压制品400吨。

(1)空气环境:扩建项目片材(含配料)、打磨废气经二次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新增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模压废气局部密闭+集气罩收集及熟化废气整体密闭+管道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和现有片材(先经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模压、注塑共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和排气筒);

(2)水环境:扩建项目新增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无新增生产废水外排;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玻璃钢下脚料和落地渣、除尘灰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合格产品(玻璃钢及塑料)、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薄膜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空树脂桶返回厂家周转利用;破损后的空树脂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液压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5)相关部门意见:****信息化局出具了备案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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