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学院石湖校区学生宿舍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学院石湖校区学生宿舍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2001 | 标段名称 | ****学院石湖校区学生宿舍项目监理服务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3月1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3月23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工程 |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学院石湖校区学生宿舍项目监理服务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002001 本招标项目****学院石湖校区学生宿舍项目已由****委员会以苏发改社会发[2023]115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由****学院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标段名称:****学院石湖校区学生宿舍项目监理服务。 2.2 建设地点:**市**区科华路28号****学院石湖校区内。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4栋学生宿舍楼,通过连廊连接,总建筑面积30390.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832.46平方米,包括学生宿舍建筑面积23116.09平方米,连廊建筑面积716.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558.01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机动车库和设备用房,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绿化、景观照明及综合管网等附属设施。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80.3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学院石湖校区学生宿舍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组织协调等,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2.7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施工过程驻场监理服务期491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2.8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综合资质证书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在建工程上不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2023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以来,总监在本投标人单位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监理费≥18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除外)。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材料、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省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所体现的数据不一致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和单项合同监理费以监理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或公示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因提供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4.2其他:①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履约评价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中心履约评价公告:https://www.****.com/JSGJZX_XMZX_LYPJ。 (1)投标人在2023年度在招标人工程中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2)投标人在2024年度与2025年度在招标人工程中建设期年度履约评价(在2024年度与2025年度,****中心履约评价公告中未标注区分缺陷责任期年度履约评价和建设期年度履约评价的,均视为建设期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投标人在2025年度在招标人工程中缺陷责任期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③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投标承诺函1、2、3,并按要求签字盖章,投标承诺函1、2、3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标书代写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评标办法
B.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证书(注册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均以**省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的资料为准。 C.以上所有监理人员(包括总监)不得重复多岗位得分,参与评分的人员数量均以本项目评标办法中要求的人员数量为准,同一岗位多于要求的人员不另行加分。所有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在变更或换证期间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接受证明,否则不得分。同一人的职称证书不得重复得分。 D.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均以**省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的资料为准。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E.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资格条件中总监工程业绩合同建筑面积大的优先;总监业绩合同建筑面积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3日17时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省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49.****.17:10800/tpbidder)。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8.1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请各投标人务必使用最新投标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为: **省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省版8.0): https://download.****.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free.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174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8.2请各投标人务必登录**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提前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8.3本次招标采用**省“不见面”开标交易系统形式进行开标。**省“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http://49.****.17:10800/BidOpening。标书代写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市**区国际路199-1号A座8楼 联系人:束宜虹 电话:025-****0298 传真:/ 邮编:210022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省****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963 10.3异议渠道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到**省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49.****.17:10800/tpbidder)的“异议”模块中进行提交。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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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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