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局****财政局****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榕财采〔2022〕116号)文件通知精神,为了规范我院采购工作,加强对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管理,****政府采购目录外且未达到公开招****政府采购目录内但需要线下自行采购单次总金额不超过贰万元(包含)的货物和服务,签订供应商定点采购协议,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供应商类别
类别1:布类
类别2:监控设备及维修
类别3:家电采购(网超目录外)及维修
类别4:五金建材日杂用品
类别5:办公耗材及维修
类别6:办公家具
类别7:办公文具
类别8:绿植花卉
类别9:广告宣传
二、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售后服务能力。
三、报名时应提供资料(加盖公章)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不限);
4.主要经营产品报价单(样表详见附件),报名多个采购类别者需按采购类别分别提供报价单,每份报价单至少填报15项物品。
四、遴选方式
选择报名材料齐全且资质符合的供应商入选《总医院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录》。本次成功与我院签订定点采购协议的所有供应商提供给我院的商品价格总计应在原有商品价格总计的基础上下浮5%。
五、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20日,每天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保障部
3.联系方式:吴女士,0591-****7008
六、其他事项
1.供应商在服务期间,价格不高于市场价,且价格固定不变。
2.供应商以****医院供货。
3.服务期限:两年
附表:****物资采购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