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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19〕21号)精神,****医疗机构限制类医疗技术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安全,经研究,资料齐全符合备案条件,拟同意备案,现将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0日止。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或办理事项申请人存在造假行为,可在公示期向我委反映并提供证据,以备核查。
地 址:**区**路85号201房间
联系电话:****3120
附件:公示医疗机构信息
2026年3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