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宣传部2026年度集美区区属新媒体平台运营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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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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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6年度**区区属新媒体平台运营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6年度**区区属新媒体平台运营项目、 1项、 预算金额 1,960,000.00 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区兑英路10号908单元之一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16日至2026年03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相关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作为区属国有文化企业,内设新媒体部,****融媒体中心新媒体部编辑运营团队的重要组成力量,自2015年以来,负责区属新媒体平台编辑运营工作,****中心合署办公。近年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配备专业团队,负责运营官方微信及视频号、抖音、APP、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年均制作上百个原创作品,“天下**”微信常年排名**省前列,“看见**”****门市区属媒体抖音号首位,****中心两次获评“****中心30强”(一等),2023年11月组队参加全省新闻战线融媒体业务能力竞赛并获三等奖,为讲好**故事、传播**声音提供了坚实保障。 为进一步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确保区属新媒体平台运营的持续性,鉴于****在运营区属新媒体平台方面经验丰富、成效显著,为保障项目运营,结合《****区委宣传部2026年第3次部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建议向****采购2026年度**区区属新媒体平台运营项目。 综上所述,为保证平台服务正常运转及原有队伍稳定,****中心各新媒体平台的运营管理,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较适合本项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地址: ****门市**区岑东路166号-168号区委楼4层

联系电话: 0592-****39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地址: ****门市**区岑东路195号

联系电话: 0592-****198

六、附件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签到表.pdf



****

2026年03月16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16
候选人公示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宣传部2026年度集美区区属新媒体平台运营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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