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上游村五社**村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 已由**市九****委员会****发改委投〔2026〕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业主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初设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街道上游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50亩,涉及2、3、4、15、16号等地块,拟建设绿化景观、文化体育设施、便民步道、公厕、排水设施、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基础设施,投资金额约7650万元(不含土地费);2.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内容为**横一路、纵一**段、纵一**段、平渡路至健康大道连接道,总投资金额约7350万元(不含土地费)。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15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128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150.5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变更设计(如有)、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的二次深化设计(如有),配合招标工程量编制、设计变更审查及备案,配合施工现场指导,用地范围内土建工程、绿化种植、道路工程、硬质铺装、配套商业、给排水、综合管网、基础设施安装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等;即从初步设计设计开始到工程交工验收完成为止的上述约定的所有设计服务工作。项目评审手续办理(含提供审批部门要求的各项文件资料等)及其他相应的技术服务工作。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
2.5 设计服务期限: 45 日历天,其中:
√初步设计 15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坡区杨家坪正街26号附4号 | 地 址: | **市五里店重咨大厦A座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牟建渝 | 项目负责人: | 赵芮 |
| 电 话: | 电 话: |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九****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17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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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村五社**村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中心、公共服务设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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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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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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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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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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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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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0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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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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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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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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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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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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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39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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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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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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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060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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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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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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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8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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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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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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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07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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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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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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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0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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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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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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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30012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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