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审〔2026〕18号
****改革局关于**区石坑镇2026年农村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及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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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审**区石坑镇2026年农村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及实施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为保障更多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切实发挥以工代赈“赈济”作用,激发群众依靠自身劳动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同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共享发展成果,推动共同**,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石坑镇2026年农村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区石坑镇澄坑村、澄中村、澄上村、长埔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受灾村庄内重建硬底化道路约525平方米,**生产机耕路约1.3千米,重建生产机耕路约4千米;**砌石挡土墙护岸350米;**混凝土水渠约4.6千米,重建混凝土水渠约10千米;河道清淤约0.899万立方米,重建陂头3座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878.43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79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3.43万元。资金来源:项目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7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85.38%;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六、项目招标:对使用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建设的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同意该****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建设方式:项目采用“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赈济模式,以“乡镇政府+镇****公司+当地群众”形式实施,突出群众主体地位,鼓励群众全程参与项目建设与管理。
九、项目业主:****。
十、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统筹协调、进度监管、质量安全把控及政策落实。
十一、监管单位:梅****改革局,**区财政、农业农村、水务、交通运输、民政及人社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劳务报酬发放、劳动技能培训等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
十二、劳务报酬:项目要严格按照“发放的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的比例应在40%以上,并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要求贯彻落实,做到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施工队伍。劳务报酬一律采用“一卡通”或银行卡的方式及时按月发放,发放情况在项目所在地镇、村(组)公示公开(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预计发放劳务报酬334.10万元,占该项目中央资金44.55%。
十三、务工组织:****、镇****公司应优先组织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与务工群众签订规范的务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标准、发放时间及双方权利义务),并为其购买团体意外险,保障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参与务工人员数量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不少于242人执行,确保更多群众受益。
十四、请及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十五、其他: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及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在带动群众持续增收中的“赈济”作用。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尽快开工并加强管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确需变更的,须按规定程序报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
附件:**区石坑镇2026年农村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梅****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