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服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园服,以下简称“校服”)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家长、学校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学校校服管理工作,主要对校服选用、采购、监督管理等事项进行规范。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学校规定的统一样式的学生服装,学生普遍穿着。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市教育局、****管理局、****执法局等建立**市校服分工协作、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市教育局具体负****小学校校服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局负责生产、销售环节校服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执法局依法查处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校服市场秩序。
第五条 ****学校是校服采购管理的主体,负责本校校服采购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制定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发挥校服德育美育作用。
第三章 校服选用
第六条 ****学校自主组织设计,农村****学校****教育局牵头设计,****学校选用。校服式样设计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体育运动与课间活动需要,突出育人功能,贴近地域文化特点,符合时代精神特征,并适度结合传承民族文化需求。
第七条 校服选用应遵循自愿原则,校服购买须尊重家长和学生意愿,不得强制购买或指定购买数量。****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变相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
第八条 按照“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选用需求(包括种类、款式、套(件)数、价格区间等),坚决制止高端化、奢侈化现象。
第四章 校服采购
第九条 ****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机制。校服采购过程公开,主动接受家长、社会监督。各校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以减少家长支出。****学校要制定校服穿着规范和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校服德育载体、管理抓手作用。
第十条 校服供应商选用应当进行公开遴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公平竞争和交易,严禁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进行地方保护的行为,充分保障校服市场公平。
第十一条 校服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校服生产供应企业生产销售的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等国家标准。采购单位在进行校服选用采购时,要在合同中标明执行标准。****学校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严禁降低国家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
第十二条 学校要严格按照《****幼儿园)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附件)进行选购,并以学校为主体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以家委会名义签署校服采购合同。合同服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第十三条 学校要主动公开采购过程及相关情况,****学校校服采购成交公告管理平台上公示和报备,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 校服采购合同应包含质量检测报告和调换、修补、增购等售后服务规定,增购校服不得高于合同价格。学生及家长可按实际需要单件购买,不得设置成套购买等强制条件。
第十五条 采购校服一经发现质量问题,采购单位要立即与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供应企业办理退赔事宜,****教育局报告,****管理局反映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 校服费用由学生家长直接支付给供货企业,已经批****学校代收费项目的,****学校统一收取后转交给供货企业,学校不得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并及时公开校服费用收支情况。****委员会代收校服费用。****教育局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第十七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要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捐助校服。无偿提供和捐助的校服质量安全必需符合国家有关校服执行标准,捐助过程中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校服供应和验收要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采购单位选购的校服应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第十九条 学校要明确相关要求,确保在接收校服时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保留校服样品以备复查复验。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各学校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用不得强制向家长收取。
第二十条 市教育局****管理局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管理局加强对校服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校服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教育局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销售企业名单,加强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市教育****管理局和省教育厅每年汇总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销售企业名单,建立校服采购“黑名单”制度,通知学校不得向其采购校服。
第二十一条 ****学校机构工作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充分发挥12345投诉举报热线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作用,畅通学校、群众反映校服问题的渠道,及时将依法查处校服生产、销售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学校校服采购成交公告管理平台公示。
第二十三条 及时处理校服信访投诉举报,学校如发现采购校服质量问题,要严格按照合同及时妥善处理,****教育局、****管理局等部门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校服
选用采购规范流程
一、学校集体决策
****学校将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由学校领导集体决策。****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采购款式、套数、件数、质量标准、价格区间、供应企业服务年限等),制定《校服选用工作方案》,****教育局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二、征集采购意向
按照自愿的原则,向拟购买校服的全部家长征求《校服选用工作方案》意见,在征得2/3及以上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家****教育局报备,同时向家长、社会公开。
三、组建选用组织
“家长采购意向征集”征得2/3及以上家长同意后,****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有意向购买校服的学生班级每班家长代表不得少于1人,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学校管理人员代表可作为召集人(选用组织组长),召集人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专业能力并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召集人应对进入选用组织的人员进行培训,讲清楚选用组织的职责和任务。选用组织可设立组长1名,监督员2名。选用组织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每次商讨会议决策需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需向家长、社会公开。
四、采购模式选定及发布
****学校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校的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模式有以下三种:一是选用组织按照流程自主确定供货企业;二是选用组织按照流程初选出2—3家企业,再组织所有有校服购买意向的家长投票确定供货企业;三是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供货企业。校服选用模式确定后,****教育局报备,同时向家长、社会公开。
五、确定供货企业评选
(一)自主确定供货企业模式
1.发布采购需求。校服选用组织将校服采购方案、****学校校服采购成交公告管理服务平台、专业采购平台、市教育局网站、学校网站和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
2.资格审查。校服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到企业考察调研,核实企业生产供应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企业社会信誉等指标,从中筛选出2-3家为备选供应企业。
3.组织评选。通知备选企业按校服采购方案的相关要求,准备校服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评比。校服选用组织按“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以上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向市教育局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二)家长投票确定供货企业模式
1.发布采购需求。校服选用组织将校服采购方案、****学校校服采购成交公告管理服务平台、专业采购平台、市教育局网站、学校网站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
2.资格审查。校服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到企业考察调研,核实企业生产供应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企业社会信誉等指标,从中筛选出2-3家为备选供应企业。
3.组织评选。通知备选企业按校服采购方案的相关要求,准备校服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发放投票资料给所有同意购买校服的家长进行投票,得票最高者为供货企业(投票家长数应不低于同意购买校服家长总数的90%,且供货企业得票数应超过投票数一半)。
以上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向市教育局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三)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供货企业模式
1.选用组织和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沟通选用需求、注意事项、质量要求、价格区间、服务要求等事项,并由学校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2.选用组织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学校校服采购成交公告管理服务平台上公告。
3.校服选用组织组长为业主代表,另选派家长代表为采购人评标代表,参与评标工作。
4.校服选用组织确认招标结果。
以上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向市教育局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六、公示采购结果
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应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学校校服采购成交公告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后,方可签订合同。
七、签订采购合同和校服费用支付
公示到期后,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校服费用由学生家长直接支付给供货企业,已经批****学校代收费项目的,****学校统一收取后转交供货企业,学校不得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并及时公开校服费用收支情况。****委员会代收校服费用。****教育局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八、校服检查验收及监督
学校要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78号令)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学校要按照合同约定,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式,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所供应的校服是否与样衣标准一致。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各抽取2套(件)留样封存,作为必要时送检的样本。
九、评估和总结采购活动
每次采购结束后,选用组织应进行评估和总结,对不足的地方加以分析,以备下一次改进。学校应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采购资料、检验报告、验收报告、投诉处理等)存档备查,****教育局报备采购活动总结和采购合同,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