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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颐福园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一、申请单位(个人)名称:****
二、申请事项: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三、用地性质:殡葬用地(1506)
四、用地面积:50994平方米
五、公示日期: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6日
六、项目方案
项目选址位于**市市郊马六塘(北纬22.****0481°,东经110.****9736°),用地面积为50994平方米。
附注:
1.附图为示意图,图件以审批文件为准。
2.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市新尚路25号,******局城乡发展规划股收。
邮政编码:525300
咨询电话:0668-****959
3.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4.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日期内,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日期最后一天的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附件:信规告-批前〔2026〕165号 **颐福园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