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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2026-03-16 | 挂牌结束日期2026-03-27 | |
| 100 | ||
| ****公司 | ||
| 陈海燕 071****0625 | ||
| **** |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办事处普庵村十组房地产(二次挂牌) |
| 转让底价 | 961.61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3-16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3-27 |
| 资产概述 |
本次挂牌处置的标的物****办事处普庵村十组的房地产,权证编号:鄂(2026)**市不动产第****752号、第****753号、第****754号、第****755号、第****756号、第****757号。标的房地产整体(共计建筑面积:3387.65 ㎡,宗地面积12896.80㎡)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处置,不单独分区域处置。标的资产存在租赁,租赁合同到期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标的资产不涉及其他抵押、担保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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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 | **省 - ** - **市 - **省**土家族苗族****办事处普庵村十组 |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存在租赁,租赁合同到期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意向受让方在项目公告期内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进行详尽的现场勘察,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调查和了解,踏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现状、标的物历史沿革、租赁情况、过户政策、税费承担和已经或即将产生的各类型瑕疵等,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予以认可,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因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交易所****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二、标的资产存在租赁,租赁合同到期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方若需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需要在项目公示期内进行报名登记并缴纳交易保证金,若未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标的物为房地产整体(共计建筑面积:3387.65 ㎡,宗地面积12896.80㎡),如转让标的涉及的不动产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房产、****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四、标的评估价为805.352501万元,因转让方在第一次挂牌期间已将该权证办理完成,并缴纳了相关税费。故本次挂牌受让方需承担转让方在办理该标的办理权证的一切费用,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费用150.8926万元,印花税、契税5.358768万元,最终本次标的挂牌价为961.61万元,
五、因标的建成年代久远,可能存在瑕疵或需维修情形,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应自行勘察并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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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 | |
| 地址 | ****办事处普庵村十组 |
| 建筑结构 | 混合 |
| 房产证号 | 鄂(2026)**市不动产第****752号、第****753号、第****754号、第****755号、第****756号、第****757号 |
| 建筑面积 | 3387.65 ㎡(平方米) |
| 其他说明信息 | 宗地面积:12896.80㎡;土地用途:仓储用地/工业;权利性质:出让;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3-16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其他 |
| 价款交纳说明 | 本项目可采用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 |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产权交易合同》。 三、本项目可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受让方应在《实物资产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确认付款操作。 2、采取分期付款的,首期付款为461万元,受让方应在《实物资产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付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用一次性足额缴****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确认付款操作;剩余500.61万元交易价款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在合同生效起90日内一并付清。 四、转让方提出:(1)转让方将标的资产过户到受让方名下时所涉及到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及本项目受让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缴纳;(2)转让方负责将标的资产权证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视为完成移交; 五、受让方须同****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或首付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或首付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六、本次交易双方应支付****公司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受让方交易服务费以最终成交金额为计费基础采取分档累进收取,协议方式成交按照最终成交金额的0.85%收取,竞价方式成交,按照最终成交金额的2%收取。 七、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智德益友房****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智德益友评报字【ZD2025】第11-009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00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按****公司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实物资产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实物资产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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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双方各付 |
| 勘测时间 | 项目公示期工作时间内 |
| 勘测地点 | ****办事处普庵村十组 |
| 联系人姓名 | 尹瑞 |
| 联系人电话 | 188****1799 |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 |
| 估值机构 | **智德益友房****公司 |
| 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国资委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12-02 |
| 评估基准日 | 2025-11-01 |
| 评估值(万元) | 805.352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