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2026****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相关服务 **** 采购项目的潜****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3-27 14: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相关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000000万元(采购包1:49.500000万元;采购包2:40.000000万元;采购包3:40.000000万元;采购包4:37.500000万元;采购包5:3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以单批次最高单价的100%为最高限价费率,投标费率超过100%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5个分包,各分包服务内容如下:
| 分包号 |
项 目 内 容 |
暂估数量(批次) |
最高单价 (元/批次) |
最高限价 (元) |
| 1 |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 |
550 |
900 |
495000 |
| 2 |
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一) |
500 |
800 |
400000 |
| 3 |
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二) |
500 |
800 |
400000 |
| 4 |
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一) |
300 |
800 |
375000 |
| 生产环节监督抽检 |
150 |
900 |
||
| 5 |
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二) |
400 |
800 |
320000 |
说明:本次采购项目共分为5个采购包,分别为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供应商可以选投其中1个采购包,也可以全投,但只能成交其中1个采购包。评标委员会按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的顺序评审,每个采购包选中1家供应商;如若供应商同时投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和采购包5,但在采购包1中被推荐为成交人,该供应商继续参加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和采购包5的评审,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供应商须按所投采购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约2400批次,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法定许可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采购包2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法定许可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采购包3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法定许可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采购包4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法定许可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采购包5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法定许可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6-03-27 14:0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时间:2026-03-27 14:00 (**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230633ce9.html)。“苏采云”**地区客服热线025-****3744、025-****3743。电子标服务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cn)更正公告。
4.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永阳街道**大道55号
联系人:卫科
联系电话:025-****7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大道288号幸庄产业园C座7楼7008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98****4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98****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