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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本单位现将《****水性涂料、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全本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水性涂料、金属制品生产项目
项目单位:****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东环路东
公示日期: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13日
联系人:孟总
联系电话:155****833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