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
线索征集公告
为深入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走深走实,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共治作用,****决定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
一、征集内容
****医疗机构
一是通过车接车送,提供免费吃喝、免费体检,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
二是通过给予人头费、奖励提成等方式,拉拢参保人虚假住院。
三是与养老、康复、护理机构等勾结,诱导无住院需求的供养老人、康复人员、失能人员虚假住院。
四是通过聚敛参保人医保卡方式空刷套刷医保卡。
****医疗机构以诱导住院、虚假住院、虚构病情、虚构诊疗、伪造文书、违规收费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
六是雇佣无资质人员冒用他人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七是伪造篡改CT、X线、核磁共振、超声等医学影像资料和临床检验检查报告。
八是通过编造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理疗记录等方式,虚构诊疗服务项目。
九是通过伪造编造医嘱、处方,篡改药品耗材进销存记录,虚假开具药品耗材等。
十是将自费整形美容类项目串换为医保目录内项目收费或低价项目串换成高价项目收费。
十一是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十二是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十三是医疗器械销售中虚开增值税发票。
十四是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药店
一是****医疗机构空白处方,私刻医疗机构公章、医师个人签章等方式伪造药品处方。
二是与医药企业勾结伪造药品处方。
****医院,借助人工智能自动生成虚假处方。
四是通过敛聚参保人医保卡方式空刷套刷医保卡。
五是将食品、保健品、日用品、化妆品等串换为药品和医用耗材。
六是组织本单位员工空刷套刷医保卡。
七是有组织前往其他单位、企业,诱导员工虚假购药。
八是诱导或协助参保人倒卖医保药品。
九是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二次销售,或向参保人销售不明来源药品。
十是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购药、超量购药。
十一是未严格执行实名制购药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十二是协助套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十三是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三)职业骗保人
一是“黑中介”拉拢、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
二是药贩子、卡贩子、职业开药人倒卖“回流药”。
三是组织或参与空刷套刷医保基金,或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等。
四是组织或参与伪造处方、发票单据,伪造、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病历资料。
五是协助非参保人骗取医保待遇资格。
六是组织或参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套现行为。
七是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征集要求
相关线索应尽可能提供详实、准确的信息,包括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关证据材料等。
线索提供人应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机构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渠道
****保障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 0891-****836
****保障局 0891-****960、****958
****保障局 0892-****495、****566
****保障局 0893-****079
****保障局 0894-****881、****885
****保障局 0895-****635
****保障局 0896-****131
****保障局 0897-****093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自治区**市**区当热西路6号,****基金监督处
欢迎全区各界人士积极主动投身医保基金监管事业,客观真实反映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自治区各级医保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 ****财政厅关于印发〈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藏医保〔2024〕53号)规定,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可奖20万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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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