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对****扩建用地(二期)地块一(B)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调查结论
1、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调查地块位于**市学府路****,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671824°、北纬24.737922°,占地面积12602平方米,规划为A3教育用地-A31高等院校用地。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分析得知地块内****砖厂、碎石场)。目前地块现状为砂石堆场、荒地、沙子堆场,尚未开发建设。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结合卫星历史影像以及人员访谈等资料可知,地块用地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荒地,****砖厂、碎石场使用。
相邻地块周边工业不存在重污染类型的企业,相邻地块企业****砖厂)为主,根据调查地块的气候气象数据和区域地层和水文特征可知,周边企业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风险相对较小。
2、调查地块检测结论
(1)地块土壤检测结论
本区域共布设9个土壤取样点位(含1个地块外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32个(包含4个平行样),土壤样品检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基本项45项、土壤pH、石油烃(C10~C40)、铁、锰、铝、总铬、锌、硫酸盐、氟化物、总磷,共计55项土壤检测指标,涵盖了特征污染物中的检测指标。
在采集的土壤样品中,土壤pH值的测定值在6.52~7.62之间,无呈无酸化或碱化。所有土壤样品的镍、铜、铅、镉、砷、汞、六价铬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总铬、锌、锰、氟化物符合参照执行的**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铁、铝、硫酸盐、总磷的检测值与对照点差异不大。
(2)地下水检测结论
本区域共布设4个地下水井(含1个地下水背景点),S0、S1、S2、S3均钻至中风化岩层建井,无发现地下水,在所有土孔钻探过程中无发现地下水初见水,同时在S0附近区域钻探佐证孔也无发现地下水初见水。因此,未采集到地下水样品。本地块无论是地层岩性的自然属性(无有效储水、透水空间),还是实际勘探成果(无地下水痕迹),亦或是地层结构及水文地质条件(无法形成地下水系统),均明确表明场地不具备地下水赋存的客观地质依据。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针对性开展地下水钻探、建井工作,通过标准化钻探工艺构建S0、S1、S2、S3四口地下水水井,所有水井均钻至中风化岩层面(地下水赋存的关键底层界面),钻探未揭穿,钻探过程中未发现任何地下水踪迹。为进一步验证钻探结果的可靠性,在S0水井周边区域补充钻探佐证孔,佐证孔勘察同样未勘见地下水初见水位,最终未采集到任何地下水样品。上述现场钻探工作覆盖地块关键区域,勘察深度达到地下水赋存临界层面,且通过主孔+佐证孔的双重验证模式,充分证明该地块内无地下水赋存,地下水赋存状态为“无”。
综合上述,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满足地块规划用途为A31高等院校用地的使用要求,本次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二、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市新****公司
联 系 人:蔡工 联系电话:139****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