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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自治区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净水设备集中带量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1 | 净水设备(装置)集中带量采购 |
采购内容:采购30套净水设备(含配套安装、运输、售后等内容),其中10套大的净水设备产水量为每台每小时1吨左右;20套小的净水设备产水量为每台0.5吨/小时以内、日产水量1.5吨以上。
采购数量:30套
主要功能或目标:净水设备要处理的原水是经临时储存的井水,出水要求分两路,即预留一路接入生活用水管道,用于洗澡、洗衣服等日常用途,另一路出水为饮用水,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设备产生的浓水需尽可能回收利用,预留接口、管道、小水箱等给排水设施用于浇花、冲刷厕所等用途,实现“分质供水”和“废水回收利用”功能,能够根据设备使用场景和采购单位需求制作、运输、安装合适尺寸的临时储水箱或缓冲水箱。总预算费用包含设备及零配件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维保和售后服务全流程的全部费用。
需满足的要求:净水设备安全可靠、系统运行稳定、环保节能、维护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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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水设备产水率不小于60%,产出饮用水水质符合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标准;设备内部涉水管路优先选用316不锈钢材质,提高耐腐蚀性能,各类滤芯按常用更换周期在售后质保期内进行滤芯更换,要求各类滤芯或滤料是通用型号,便于质保期外自行采购,不接受定制滤芯;要求设备设计规整紧凑、外型美观、便于维护、安全性强、稳定性好,电控方面不得有计划性报废(Planned Obsolescence)设计或功能,不得内置GPS等定位芯片以及WIFI、蓝牙等无线发射模块;对设备占地面积、给排水、用电和功率有限制,详见勘察设计结果;功率方面,大的设备不超过3.5KW,小的设备不超过2.2KW;净水设备涉电部件需经过3C认证、涉水组件需具备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整机或水处理材料、关键组件、涉水其他零部件需提供由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这些设备或组件出具的卫生安全或性能检测报告;售后方面,整套系统售后期限不少于3年,并应在预算内尽可能**,反渗透膜元件质保期同步不少于3年,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系统运行所需全部耗材及试剂,每年安排专业人员到场维护,每年到场次数不少于2次;质保期内提供每年不少于2次现场操作培训,确保甲方至少2名人员可独立完成设备日常操作、简单故障排查及常规维护操作。总预算费用包含设备及零配件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维保和售后服务全流程的全部费用。 | 320.00 | 2026年06月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杨助理
联系方式:153****7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