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3月17日拟对****年产6万吨聚酯绝缘树脂和年产1.5万吨甲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573 通讯地址:**市人民东路甲2号(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 | 年产6万吨聚酯绝缘树脂和年产1.5万吨甲酚项目 | **省**市**县纬一路和经十五路交叉口向东**10米 | **市****公司 | 项目总投资32804.23万元,利用现有空地约70亩,建设聚酯绝缘树脂生产线和甲酚生产线,实现年产6万吨聚酯绝缘树脂和年产1.5万吨甲酚。 | 1. 废气:项目甲酚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进入TO焚烧炉内处理,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聚酯绝缘树脂生产过程废气和罐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RTO焚烧炉内处理,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化验室化验过程位于通风橱内进行,通风橱负压收集废气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内处理后经不低于楼顶5m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危废贮存、成品贮存过程产生的废气整体负压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内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台导热油炉燃烧废气各自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 废水: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排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一同通****园区污水管网,进****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排入大**。 3. 3.噪声:噪声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 4.固废:各类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