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贺州市平桂区鹅塘镇厦岛村五组189号住宅楼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审批
广西-贺州-平桂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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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鹅塘镇厦岛村五组189号住宅楼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2026-03-10 09:40

邹榆:

你户报送的《**市**区鹅塘镇厦岛村五组189号(邹榆)住宅楼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收悉。经研究,方案予以审查通过,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用地及建筑设计条件

(一)规划位置:**市**区鹅塘镇厦岛村五组189号。

(二)用地性质:****基地。

(三)规划用地面积:99.97平方米。

(四)总建筑面积:410.53平方米(计容)。

(五)建筑占地面积:91.45平方米。

(六)建筑密度:91.48%。

(七)建筑高度:15.25米。

(八)相对标高及建筑间距等指标详见附件。

二、建筑设计相关内容

(一)建筑层数:地上四层。

(二)立面色彩及材质:主色调米白色,辅色调棕色,主要材质为真石漆。

(三)建筑具体尺寸、建筑立面形式及风格等内容详见附件。

三、建筑、结构、电力、污水、排水等专业的深化设计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四、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设计内容应满足环保、消防、人防、电力、污水、排水、节能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

(二)建筑基础、外挑的永久构件、非永久性构件不得超出用地权属界线。

(三)自批复之日起,本建筑设计方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可凭本方案设****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窗口办理相关规划手续。逾期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此批文与对应的方案文本自行失效。

(四)下一阶段的施工设计应依据本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设计,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后续建设过程中如需对方案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的,应按程序办理调整的审批手续。

(五)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直至项目竣工。

特此批复。

附件:****2026年3月10日批复的**市**区鹅塘镇厦岛村五组189号(邹榆)住宅楼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批复稿)

****

2026年3月10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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