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县灵峰寺遗址修缮保护及环境整治方案工程,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项目位于**市**县下村乡山北头村西、抱犊崮东侧,主要内容为灵峰寺遗址修缮保护及环境整治等;投资估算为792.852677万元。
2.2招标范围:**县灵峰寺遗址修缮保护及环境整治方案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建设地点:**市**县。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计划工期:240天,具体施工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各投标人可暂按提供日历天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7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达到设计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从其规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3.2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和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古建筑),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投标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18日至2026年03月24日,过时不予受理。
4.2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市公共**交易网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2026年04月09日09时00分,过时作废。标书代写
地 点:****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电子标服务
5.2开标日期:2026年04月09日09时00分。
地 点:****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交易中心网站(http://120.****.204:8081/)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县苍山街道滨**路与旅游路交汇西30米北侧
联系人:徐部长
联系方式:150****5007
监督单位:****旅游局
地址:**县行政办公大楼1312室
联系电话:0539-****00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九曲街道人民大街与孝友路交汇处和美大厦东临沿街楼B2#、B3#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78****2082、0539-****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