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6〕107号
**市****:
你单位报来《关于立项实施**区尾闸镇2026年特色旅居村以工代赈项目的申请》(尾政发〔2026〕10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尾闸镇2026年特色旅居村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补齐补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水**高效利用,为实现乡村全面**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区尾闸镇尾闸村、团结村、聚宝村、西河桥、**村及下庄子村。
四、项目建设单位
****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翻建改造9条斗渠渠道共计8.65km。其中:聚宝斗渠0.9km、1号渠1.1km、2号渠1.1km、五号渠0.97km、农场渠1.25km、园区渠0.35km、杨渠延伸段1.23km、槐渠下段0.75km、旧渠下段1km。砌护农渠10.43km,配套建筑物2734座;**混凝土生产路1条,1.25km。
六、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工程项目等方案的设计。
七、项目建设工期
2026年3月—2026年12月
八、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47.3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67.25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10.3万元;临时工程费5.62万元;独立费用48.28万元,基本预备费15.94万元。项目拟发放劳务报酬总额184.02万元,劳务报酬占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的40.89%。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专项资金450万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九、有关要求
(一)以工代赈项目要求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广泛吸纳当地农村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施工队伍。安排不少于15%的岗位用于吸纳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搬迁群众。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
(二)以工代赈项目在确保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中央资金40%的基础上,尽最大幅度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强化劳务报酬发放的全过程监管,按照初步设计中的工种、工时及劳务报酬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签订劳务协议,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建立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对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相关单位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三)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进一步优化施工设计方案。待项目资金落实后尽快开工建设,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
附件:审定概算表
****管理局
2026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