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厅拟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2025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重点绩效评价,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人:****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26万元(¥260,000.00元)。
四、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五、采购内容
(一)项目内容
按照《**省省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黔财绩〔2020〕10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黔财绩〔2026〕7号)等相关要求,依据《****政府采购法》《****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5号)及《****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我省2025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重点绩效评价。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供应商需协助委托人完成2025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有关工作,涉及项目专项资金为2025年度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省对下)、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省本级)、省级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补助经费(省本级)、省级抢险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经费(省本级),主要包括相关资**排和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效果,指出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及应用建议。供应商需协助委托人收集全省所有相关县(市、区)及报灾单位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在各市(州)抽取共25个县(市、区)开展现场评价、问卷调查等评价相关工作,将所收集资料及现场评价结论运用到评价报告、评价工作总结中。
(三)成果要求及完成时间
本次绩效评价相关工作需于2026年4月25日前完成。如遇特殊原因,工作完成时间需作顺延,由双方协商决定。供应商需于结束日期前将评价工作方案、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工作总结、相关收集资料提交委托人,并协助委托人完成本次评价工作。
(四)合同签订方式及款项支付方式
该项目委托合同于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委托人于评价工作完成后且财政预算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当次服务费用,委托人付款时,供应商须向委托人提供国家规定的发票。
六、响应单位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5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相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之日起前6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需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特殊资质要求
具备下列其中一类资质条件即可:
①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截图。
②****事务所需提供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分所执业证书》。
③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备案登记证明。
④其他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机构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⑤工程咨询机构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或备案登记证明。
⑥高等院校、****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为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费用的总和(含税价),单位为元,报价应不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报价单纸质版必须加盖公章,经机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不盖公章或不签字者视为无效投标。
八、评定原则及评选办法
(一)评定原则
本办法是推荐中标人的依据,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进行,并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和定标,对未中标者不予解释。
(二)评选办法
中标评选采用最低价法,投标人逐项对照响应单位资格条件要求,参照响应文件模板(详见附件)格式准备响应文件。采购小组根据投标人报价由价低到价高进行排名,排名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单位。报价相同时,****小组根据响应人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及其他资料情况综合判断确定。
九、报名及文件投递时间
(一)响应文件投递时间2026年3月18日—2026年3月24日,工作日每日08:30—17:30。
(二)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17:30(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三)响应文件投递地址:**市**区盐务街35号,****1005办公室(响应文件需一式三份,并同时提交装有响应文件全部电子文档的U盘)。
(四)项目评定时间:2026年3月25日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51-****4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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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