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B座19层办公室装修工程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疑问澄清如下:
一、招标书第四部分“一、投标报价(重要)”第1条提到“招标人最终向投标人支付的金额不高于投标报价(以项目实际结算金额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图纸不完善、甲方要求变更、清单漏项或工程量比实际少等原因导致实际施工结算金额高于投标总价,这些增加的费用可否单独进行结算还是同样不能高于中标价
澄清:对于因甲方原因或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可按工程变更处理,相应调整合同价款。调整后的合同总价(包括原合同价和变更增减)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即项目预算金额)。具体变更管理流程及审批原则合同签订时予以明确,并会结合项目整体预算执行情况统筹确定。
二、招标书第四部分“一、投标报价(重要)”第2条明确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是按图纸还是按工程量清单进行总价包干
澄清:本工程固定总价合同是基于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图纸和清单的完整性,在报价时自行复核工程量,一旦中标,除甲方确认的变更外,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三、固定总价合同形式与“一、投标报价(重要)”第1条“以项目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是否存在冲突
澄清:两者并不冲突。第1条强调的是最终支付金额的上限为投标报价,即在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实际结算金额不会超过投标报价;若发生变更,则按变更调整,但调整后的总价仍需遵循上述原则(不超过项目招标控制价)。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没有变更的情况下,合同价格固定。
四、招标书第二部分“一、项目基本情况”第3条提到项目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同时第四部分“一、投标报价(重要)”第4条说明若投标报价中存在漏项、错项,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补偿,对于投标人发现的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或工程量少于实际工程量,是否由投标单位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
澄清: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于2026年3月16日更新了工程量清单,将与本次澄清公告同步发布。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量清单并结合图纸及自身经验,对清单进行复核,并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漏项、错项及工程量差异风险。中标后,除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或新增项目外,此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中确需增加项目,经甲方审批后可按变更处理,但累计增加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招标控制价,且变更调整将根据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在审批时综合确定。
五、本项目的付款方式里提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是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澄清:按照投标人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本项目的付款方式里提到的: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大约周期是多长
澄清:工程在约定工期内完工后,经招标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及内部部门完成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合格)、工程决算及整体验收报告,且付款审批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齐全之日起,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款项结算支付。
七、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代表现场参加公开开标。招标文件中约定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邮寄,但本次投标单位现场开标,是否手持送达即可标书代写
澄清: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标书邮寄至招标人,同步在招标人采购平台上传标书PDF版。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人将根据投标情况确定公开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现场参加。标书代写
八、资格预审文件须唯一且单独封装。制作的投标书中已包含资格预审文件内容,是否还需另行再单独打印1份进行单独封装
澄清:需要另行打印资格预审文件单独封装。
九、招标书第四部分“7、资格预审文件”第4条需按照通知的具体时间及要求提供序号1、2、4、5、6、7原件部分交招标人核对(当场退还)”。是否需要提供上述有关原件,如需提供,请问是开标时提供还是什么时间标书代写
澄清:上述文件有原件的需要提供原件,投标人参与现场开标时提供即可,开标现场投标人核对后当场退还。标书代写
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按照本澄清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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