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乐游**﹒圆满暖冬”旅行社引客促消费补贴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实施“乐游**﹒圆满暖冬”旅行社引客促消费补贴方案的补充通知》有关规定,我局于2026年3月10日对该活动第一批拟补贴名单进行首次公示。公示期间,****旅行社对补贴人数核定方式的异议反馈。为保障政策执行的准确性、公平性,我局第****旅行社提交的申报资料开展实地核查,结合核查结果对补贴人数进行重新核定完善。现将重新核定后的**市“乐游**﹒圆满暖冬”旅行社引客促消费补贴第一批拟补贴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2026年3月10日公示的第一批拟补贴名单作废。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按规定方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3天(自2026年3月17日起至2026年3月19日止)
二、异议反馈方式
联系电话:0762-****555(田伟)
联系地址:**市**区商务小区6栋****交流推广科
电子邮箱:****@163.com
受理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其他事项
1.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按专项资金使用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完成后及时将****旅行社指定账户。
2.本次补贴资金总额遵循总量控制、先到先得、补完即止原则,资金拨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单位,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补贴资格,收回已拨付资金,并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本次公****市政府网站、“万绿**”微信公众号、“乐游**”小程序发布,同步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乐游** 圆满暖冬”旅行社引客促消费补贴资金审核明细表(第一批 重新核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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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