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府****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 招标人 |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发展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天眉发改投〔2026〕16号 |
||||
| 建设地点 |
**市仁** |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和其它附属构建筑物,以及相关配套设施,采用改良型AAO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执行《**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2311-2016****处理厂标准。项目占地约60.05亩,建成后,园区可增加污水处理能力5000立方米/日; |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4438.5 |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 代理范围 |
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招标(包括按规定重新招标和评标)。标书代写 |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3.28 |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3-17 00:00至2026-03-20 23:59 |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3-17 00:00至2026-03-20 23:59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企业信息中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个工作日在《**住建领域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中的当日信用评价分数90分及以上截图(截图须包含发布日期); (4)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专职技术人员(3名),须保证在招标活动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或1名专职技术人员随时能出场开展工作,以上人员需提供本次招标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2025年9月-2026年2月;7.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共计32769.25元(增值税税率为6%,其中勘察设计标段10000元,监理标段10000元,施工标段12769.25元),由各标段中标单位支付。标书代写 |
||||||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电话 |
028-****99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