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对院区清污项目进行院内议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议价。
一、项目名称:****院区清污项目
二、最高限价:45275元
三、服务内容:
(一)工程范围
1. 污水井清污:完成院区(含家属院)185个污水井的检查、清掏及污物外运处置。
2. 雨水井清污:完成55个雨水井的清理,确保排水畅通。
3. 污水管道清污:对1150米污水管道进行机械疏通、清洗,清除管内淤积物。
4. 地下室积水坑清污:对10个地下室积水坑进行清淤、消毒及杂物清理。
5. 化粪池清掏:对院内三个化粪池(总容积181立方米)进行清掏、转运及无害化处置,确保化粪池正常运行,每年至少清掏两次,并负责日常巡查,遇满溢、堵塞等突发情况须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到场处理。
(二)服务标准
1. 清掏作业须采用专业吸污车辆及设备,确保作业过程不产生二次污染,污****处理场所。
2. 每次清掏完成后,对作业现场进行清洗、消毒,恢复场地原貌,并做好台账记录。
3. 管道疏通后应达到排水通畅无堵塞,井内无积淤(淤泥深度不超过管径的1/5)。
(三)应急响应
1. 建立24小时应急联系机制,遇管道堵塞、化粪池满溢等突发状况,须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场处理,8小时内恢复正常。
2. 配备备用疏通设备及应急车辆,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处置能力。
四、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年
五、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1.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企业应当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管道疏通、化粪池清掏、污物清理等相关内容)。
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3.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加的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
4. 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业设备(如吸污车、高压清洗车、管道疏通机等)的证明材料(如车辆行驶证、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
5. 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至少一份,如化粪池清掏、管道疏通等)。
六、要求: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由有效报价最低企业实施该项目;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携带授权委托书、报价函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议价时间到达现场参与资格审查及议价,如需现场踏勘请与联系人联系。
七、议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3月21日9点10分
地点:**市**区京**路29号,********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京**路29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195****1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