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汀江-赣江(长汀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福建-龙岩-长汀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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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LY05102-0400-2026-00033
备注/文号:汀发改审批〔2026〕29号
发布机构:****改革局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02
****改革局关于汀江-赣江(** 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6-03-02 09:52
****:

你单位报来《****政府投资市政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汀江-赣江(**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赣江流域(**镇)、汀江流域(**镇、四都镇、**乡)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污水管网8公里,生态沟渠25公里,人工湿地0.015平方公里,河道污染底泥清理11.3万立方米,生态隔离带0.0175平方公里,生态护岸9.4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来源:项目投资估算5449.5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51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0.12万元、预备费403.67万元。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建设单位依法依规筹集,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五、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请按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期。

六、招标事项: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经审批初步设计(含概算)的不得进行施工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请按同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投标或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发包活动。

七、节能审查: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切实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

八、社会稳定风险:同意项目所在地的基层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及评****生态环境局明确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政法委备案。请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落实维稳应对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他事项:请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本项目应当符合岸线规划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不得占用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造价,确保工程质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审批申请表若存在与本批复内容不一致,以本批复为准。

****改革局


2026年2月1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