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3-16 15:03:03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80000套螺杆转子及1000套真空泵转子产线设备更新改造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智造****片区****公司以东,**洁肤****公司以南,天湖西路以西、重阳路以北地块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企业拟投资 17591.82万元,购置位于**智造****片区****公司以东,**洁肤****公司以南,天湖西路以西、重阳路以北30.05 亩土地实施,规划建设生产车间、恒温车间、智能仓储、综合楼及其他附属生产设施。购置数控车床、动柱双卧复合机床、****中心、数控螺旋转子铣床、磨床、数控抛光机、热处理炉、数控滚齿机、喷砂机、清洗线、喷漆生产线等设备,采用机加工、热处理、防锈、喷砂、清洗、喷涂涂装等生产工艺,建设后形成年产80000套螺杆转子及1000套真空泵转子生产产能,项目光伏发电装置的运行方式采用并网运行、自发自用、多余上网。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同时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策文件,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在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投入正式运营。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我单位郑重承诺《****年产 80000 套螺杆转子及 1000 套真空泵转子产线设备更新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内容、数据、附图和附件均真实有效,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喷砂工序粉尘经整体密闭集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涂采用水帘喷漆去除漆雾,涂装废气及烘干废气采用预降温+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 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机加工废气过程产生的机加工油雾经数控加工设备自带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次数不低于6次/h。企业落实产粉尘点废气进行集气收集,确保含尘废气经有效集气收集并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对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材料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限值要求;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在非取用状态时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水性漆、耐磨漆采用密闭的油漆桶转移至喷漆房内进行调配、喷漆作业。调配、喷漆作业时调配、喷漆废气并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企业在后续运营过程中记录油漆的名称、使用量、回收率、废气量、去向的台账。企业喷漆房集气装置,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同时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密闭。采用以上措施可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产生。危险废物贮存环节涉及挥发性物料的贮存采用包装桶进行贮存,贮存时保持容器密闭,减少挥发性物料挥发,危险废物贮存时的挥发性物料产生量极少,环评局定性分析,应加强危险废物暂存库通风。项目涉及重金属粉尘的环节主要为喷漆房的喷漆工序,企业应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废气处理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切实防止非正常情况的发生,并做好以下工作:严格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喷漆房作业状态下密闭,及时清理地面的漆渣,采用铲及扫把清扫方式,避免无组织含重金属粉尘逸散。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①合理布局,重视平面布置。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区中部,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在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应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 ③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防止噪声对外传播,其中靠厂界的厂房其一侧墙壁应避免打开门窗,如有需要,厂房内使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并在其表面铺覆一层吸声材料,可进一步削减噪声强度。 ④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422
通讯地址:**市世纪大道767****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