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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请予批复**市**区2026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中央资金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阳教报〔2026〕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学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满足教育教学发展需求,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打下坚实基础,我局同意建设**市**区2026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中央资金项目。
二、项目代码
****
三、项目名称
**市**区2026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中央资金项目
四、项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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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地点
**区田州镇兴华路、荣鑫路、金狮路、凤**、那塘村,**镇**街,头塘镇头塘村,百育镇百育街。
六、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百****小学教学楼,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小学、****小学、****小学、****小学、****小学、****小学、百****中心小学、百****中心小学、******中学等学校足球场、篮球场、运动场地等,建设面积22340平方米;******小学、****小学校门2个;维修改造百****中心小学食堂,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163万元;资金来源:2026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中央资金。
请据此批复按规定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开展项目各项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百****改革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