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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请予批复**市**区2026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阳教报〔2026〕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学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满足教育教学发展需求,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打下坚实基础,我局同意建设**市**区2026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二、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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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名称
**市**区2026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四、项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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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地点
**区玉凤镇坤平村、百育镇百育街、****社区、**镇百峰街、玉凤镇玉凤街、那满镇**街、五村镇五村街、洞靖镇桥业街。
六、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维修改造**市****小学、百****中心小学教学楼,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维修改造****中学分校宿舍楼,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推倒重建**市****小学、百****中心小学围墙2个,长度446米;建设百****中心小学、百****中心小学、百****中心小学、**市****小学足球场4个,建设面积6050平方米;建设百****中心小学运动场1个,建设面积1200平方米;**市****小学储水池1个,工程量250立方米。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80万元;资金来源:2026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资金。
请据此批复按规定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开展项目各项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百****改革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