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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请予批复**市**区2026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阳教报〔2026〕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教育办学条件,****教育办学品质,满足教育教学发展需求,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奠定良好的基础,我局同意建设**市**区2026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项目。
二、项目代码
****
三、项目名称
**市**区2026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项目
四、项目业主
****
五、建设地点
**区田州镇兴华路、荣鑫路、****社区、凤**、那塘村,玉凤镇玉凤街、坡洪镇坡丹村、那满镇**街、百育镇百育村、五村镇五村村、洞靖镇桥业街。
六、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市**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七幼儿园,****幼儿园分园、**市**区百育镇、头塘镇、那满镇、**镇、坡洪镇、五村镇、****幼儿园及**市****幼儿园等幼儿园教学楼维修,建筑面积15710平方米;****幼儿园、百****中心幼儿园重建围墙,长度203米;百****中心幼儿园扩建校门1个,长度15米;****幼儿园排污管道维修,长度85米。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750万元;资金来源:2026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
请据此批复按规定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开展项目各项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百****改革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