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将于近期对《**省国防教育条例》(省级地方性法规)立法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省国防教育条例》立法服务项目
二、比选时间
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10:00(报名单位无需到现场)
三、比选地点
****宣传部会议室(**市**区商业街16号)
四、预算限额
18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
五、比选申请人报名条件
(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务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购买服务需求
完成《**省国防教育条例》的调研论证、草案起草、意见收集、修改完善等,并提供专业的立法服务咨询。
(一)安排专业项目团队执行。团队人员需具备相关法律服务资格和法规、条例起草工作经验,熟悉《中华人民**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国立法法》《**省人民****委员会立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具备联络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等共同参与研究、论证、起草等工作的能力。
(二)组织省内外立法调研。梳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兄弟省市成功立法经验,深入省内各市(州)调研,全面掌握我省国防教育现状、存在问题及各方诉求。
(三)开展立法论证研究。围绕立法的可行性、合法性、紧迫性以及核心制度设计(如管理体制、教育内容、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进行深入论证。
(四)起草文本草案。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立法技术规范,研究起草《**省国防教育条例(草案建议稿)》及其说明、参阅资料等。
(五)项目终止于**省人民****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实施,一般不超过3年。
七、报名方法
比选申请人请于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12:00前将报名回执(加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qq.com,同时将纸质比选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封装于一个文件袋内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提交至**省**市**区商业街16号1104室,逾期未送达或未按照公告要求封装的材料不予受理,纸质比选申请文件不接受邮寄提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3262。
八、比选申请人提供材料
(一)报价部分。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80,000元,比选申请人填写“报价明细表”。本次报价要求: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是比选申请人相应比选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比选申请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比选申请人每种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申请处理。
(二)商务部分。比选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简介;
2.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关经营许可证;
3.财务状况报告;
4.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比选申请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7.比选申请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9.该项目的执行服务方案。
九、评分标准
十、评审程序
****小组现场审查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文件,对不符合比选公告要求的由主持人当场宣布为无效文件。
(二)评审成员根据比选文件进行独立打分,汇总得分为比选申请人的实际得分,实际得分最高的比选申请人确定为中选。
(三)评审主持人当场宣布比选结果,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并签字确认。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二)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中选结果将在**文明网公告栏目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