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超业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地块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审批
广东-中山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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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公示时间:2026-03-13

****地块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地块

占地面积:调查红线面积41857.1m2

地理位置:**市民众镇沙仔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13.506188°、N22.684755°

土地使用权人:****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目前地块内大部分为空置厂房,小部分厂房内放有少量生产设备

未来规划:根据《民众镇沙仔综合化工聚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用地规划为三类工业用地(M3)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调查由来:调查地块用地规划为三类工业用地(M3),土地使用权人为****,地块历史从事过布料染整等生产,现已处于停产状态,****计划将原有厂房拆除,拆除后**工业厂房(即“工改”,土地用途仍为工业),工改后厂房拟进行出租或出售,出售时会发生产权生变化。****地块为我市土壤环境潜在监管地块,属于《****生态环境厅 ******厅 ****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工作规定的通知》 (粤环函[2024]406 号) 规定的“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 详查和监测、 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按规定在土地出让前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

2025年9月,****受土地使用权人****(以下简称“委托单位”)委托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于2025年9月~10月开展了第一阶段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

根据调查,地块在2001年前为鱼塘和耕地;2001年伍华善、黄伟聪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地块内东部建厂筹建中****公司,2002年中****公司成立,运营时间2003~2006年初,从事布料染整。2006年后****收购中****公司后改名****并继续运营,2025年****停产,部分生产设备拆除,大部分厂房空置。

经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土壤、地下水、地表水污染等环境事故。考虑到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使用过程中企业产生的污染物可能通过地表径流、地下径流或大气沉降对地块产生了影响,以及由于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地块内外存在污染源,因此,需开展初步采样监测调查。

三、初步调查

项目地块面积为41857.1m2,本次初步调查采样在地块内设21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设2个土壤监测对照点,地块内采样点分别对表层、下层和饱和带土壤进行采样分析(对照点只检测表层土),土壤检测项目以pH值、GB36600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基本45项、石油烃(C10-C40)、锑、苊烯、苊、芴、菲、蒽、芘、荧蒽、苯并(g,h,i)芘、多氯联苯作为筛查因子进行对标分析,重点关注pH值、色度、锑、苯胺类、苯系物、多环芳烃(包括萘、苊烯、苊、芴、菲、蒽、芘、荧蒽、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芘)、铜、镉、铬(六价)、汞、铅、砷、多氯联苯类、石油烃(C10-C40)等。

在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对地下水进行采样分析,地下水检测项目以pH值、浊度、色度、重金属类(7项)、挥发性有机物类(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类(19项)、多氯联苯(18项)、总锑、石油烃(C10-C40)、可吸附有机卤素、丙烯酸作为筛查因子,重点关注pH值、色度、总锑、苯胺类、苯系物、多环芳烃(包括萘、苊烯、苊、芴、菲、蒽、芘、荧蒽、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芘)、铜、镉、铬(六价)、汞、铅、砷、多氯联苯类、石油烃(C10-C40)、丙烯酸、可吸附有机卤素。

本次调查土壤筛选值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同时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对比,对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未给出筛选值的苊烯、苊、芴、菲、蒽、芘、荧蒽,使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10月)推导计算的风险控制值作为筛选值。

本次地下水筛选值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进行评价,其中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苯并[a]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苊烯、苊、芴、菲、芘、苯并[g,h,i]苝、石油烃(C10-C40)筛选值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10月)推导计算出的风险筛选值执行,丙烯酸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限值执行。

****和**市****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20日、2026年2月2日进行了土壤、地下水样品采集,共采集土壤样品104个(含2个对照点)、地下水样品3个;土壤检测项目包括pH值、重金属类(7项)、挥发性有机物类(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类(19项)、石油烃(C10-C40)、锑,其中有1个土壤(监测点S21样品)还进行了多氯联苯类(18项)的检测;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pH值、浊度、重金属类(7项)、挥发性有机物类(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类(19项)、石油烃、总锑、可吸附有机卤素、丙烯酸,其中有1个地下水样品(W6样品)还进行了多氯联苯类(18项)的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分析,调查结论如下:

土壤初步调查结论:所有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并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计算出的风险筛选值。地块内土壤检出项目结果与土壤对照点的检出项目结果相差不大,地块内土壤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地下水初步调查结论:除浊度外其他检测因子检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计算出的风险筛选值要求。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详细采样监测,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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