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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要求,经农业经营主体申报、街乡审核推荐、****服务中心研究确定:**市******社等34家经营主体实施秋冬作物专用肥采购项目。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服务中心或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反映。
****服务中心:****0376
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027-****7728
邮箱:****@qq.com
地址:**市**区前川街百锦街236号(**区农业大楼1101室)
邮编:430300
附件:2025年**区秋冬作物专用肥采购项目示范主体推选名单及肥料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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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