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市羊山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测绘及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3月4日
5.评审日期:2026年3月16日
6、开标地点:****交易中心AI机器人开标虚拟三厅
7、评标地点:****交易中心第七评标厅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1 | **市羊山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测绘工作 | **** | **市羊山新区**盛源佳景小区2号楼101、103、203号 | 333300.00 | 元 | 综合评标法 评审总得分:88.4 分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市羊山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测绘及设计项目一标包 | **市羊山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测绘工作 | 合格 | 15日历天 | 合格 | ||
三、评审专家名单:胡素珍(组长)、胡祖彬(业主评委)、弓劼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不高于“豫招协〔2023〕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收费金额:5666.1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督单位:**市羊山新区财政金融局 监督电话:0376-****556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 址:**市羊山新区招商大厦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86****0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羊山新区新十一大道与二十四大街交叉口公园春晓
联系人:袁浩
电 话:159****97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浩
电 话:159****9707